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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保护制度
发布日期:2021-12-25 11:51:45 字号:[ ]

1、对施工人员进行“环保”法律、法规和文件教育,树立“环保”意识,自觉地遵守“环保”规定。
2、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尽量少破坏既有植被,在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,施工完成后给予恢复和防护,防止水土流失,保持环境绿化。
3、驻地及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、布局合理,专人负责管理、清扫。
4、采取措施不压缩、不侵占、不污染河道,保护水源,树木、植被,按设计指定地点弃土。
5、施工期间不占用道路施工、堆放物料、搭设建筑物,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、施工废水、泥浆不流出场外,并按环保要求处理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,运输车辆不带泥行走,污染路面。
6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,创造清洁、优美的工作、生活环境,加强两个文明建设,促进施工生产。
7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的作用,广泛进行环境卫生知识宣传,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定期进行驻地环境卫生大扫除,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。
8、施工临时道路、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,经常洒水整修,防止扬尘,污染农田和环境。
9、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,操作人员要配耳塞,同时注意机械保养,降低噪音的声级。对距居民区150米以内的施工现场,限定施工时间。
10、对地区性病疫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,及早采取预防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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